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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气配送服务澄清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5-12 浏览量:159次 发布者: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

致各潜在供应商:

本项目收到部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,现就相关问题进行答复。

询问一:本项目资格要求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(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液态氧或类似描述),我方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的生产范围为医用气体,是否符合要求

答复一:符合要求。

询问二: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三点:(3)供应商应具有监管部门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》,获准充装范围需包含液氧或类似描述。要求中提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》,我公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(液态)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》包含焊接气瓶-液氧,是否符合资质要求?

答复二:符合要求。

特此回复。

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

2025年5月12日